2015年4月17日 星期五

第N+1堂課-行在水面上

4/16晚,上完課從神學院出來,心情很糟,如果說當時有人碰了一下我的頭,說不定眼淚就會溢出來了。這麼說有點誇張,原來是今晚老師像班上同學展示了一個以「學思達」的概念,所設計出的教案。那是一個寒假的青少年聖經研習營,以青少年「自學聖經」為出發點,意味著該次營會的牧師、長老、傳道必須「講得很少」,因為要讓學生掌握到跟老師同樣多的資料,並且由他們自己得出結論。


舉個例子來講,如果講員準備了一篇道是使用路加福音十章25-37節,並且講章的中心思想是「愛自己的鄰舍前,先成為別人的好鄰舍」的話,講員就要設計成讓學生自己得出此結論的課程。而不是花了將近45分鐘,使用演譯法或歸納法講道,主動告訴學生答案。這就是「學思」。那「達」呢?

引發學習動機是老師極大的挑戰
回到當晚的課程,老師除了讓我們看他所寫的教案,也將實際的營會情形的影片、照片給班上同學看。當學生自己完成了資料閱讀(自學),思考並歸納,一組一組就要將成果呈獻出來,讓每一個與會成員都知道:喔!原來這一組是這樣啊!這是「表達」的「達」。

這樣看下來,學生最後所分享的成果,不也是一般一位講員預備講章、最後上台的過程嗎?我可以大膽預測,雖然我並沒有實際上台講過道,但講員奮力講了一篇道,他傳講的目的就是:聽講的人至少可以與自己所理解的一樣,依此為基礎,化為行動或更多的獲得。那麼,如果學生(或聽講的人)一開始就與講員一樣握有同等的「資料庫」,經講員的引導,學生一直浸泡在經文之中在思考推敲,最後變成內化於其心的智慧......

這是不是更寶貴的一件事?

是的!所以當班上同學們在看老師放的影片時,主角一直是參與營會的青少年。這樣看來,如果我在青年團契也想這麼帶,我必須付出比講一堂課更多的預備時間嗎?是。我願意嗎?是。我真的願意嗎?即使成員們的回饋即低,我還是願意繼續嘗試嗎?

然後我想起「行在水面上」的這個故事。我在想,什麼時候我停下腳步,把眼光從主耶穌的身上離開,去看將要打在身上的浪,什麼時候我就要沉下水裡了。

當我下課走出教室,心情極差。既覺得自己做不來,也覺得有點孤單。心裡有一幅美好的圖畫,真的會有實現的一天嗎?需要多少時間呢?

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;是未見之事的藉據。主啊,將我的情緒都交給祢,自尊也交給祢。因為一粒麥子若不落在土裡死了,仍舊是一粒;若是死了,就結出許多的子粒來。希望祢時時給我鼓勵,因為我真的常常覺得撐不下去。可是這些是祢的孩子,祢愛他們跟愛我一樣,祢希望走進他們的生命,跟希望走進我的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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