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二十四17-18
17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,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。
18 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。耶和華─你的 神從那裡將你救贖,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。
靈修進度,讀到這兩節經文,很有共鳴。這有所謂「屬靈的驕傲」,就是「覺得自己的意見才是對的,別人都要以他的神學為依歸」,以及「唯恐別人看不見自己是謙卑、敬虔的」。特別是前者,常有非信徒覺得基督徒自認高人一等,在任何事上全不理會客觀條件,聲稱自己所為唯聖經的教導第一;漸漸的,只要是非信徒,做什麼都是罪。自己呢?耶穌的寶血都洗淨了。
就是這種自負的情結,讓當時的以色列人欺負非神選民的外邦人,以及貧苦人的生存權;之所以耶和華神先將其定為律法,當然是知道這種欺負人的行為,是必然會產生的。神才透過摩西告訴每個選民:你們曾經也是受欺負的外邦人奴隸,沒有地位又窮,我把你們救了出來。如今你們要同理那些跟你有同樣處境的人。
我們這些基督徒做過奴僕嗎?做過罪的奴僕。
我們是不是很喜歡拿聖經出來壓別人?曾經自己也是亂七八糟的。
我們是不是喜歡壓同樣是選民的弟兄姊妹呢?明明大家都是蒙恩的罪人,而不是聖人,更不是神。
神會怎麼說呢?你要更有同理心,要記念你在罪中做過奴僕。耶和華-你的神從罪裡將你救贖,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。
你啊!你也是苦過的人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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