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9月2日 星期三

共融-和泥成團 <團契生活一>

蔡麗貞老師  華神院訊2015.9



「看哪,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,何等地美!這好比那貴重的油澆在亞倫的頭上,流到鬍鬚,又流到他的衣襟;又好比黑門的甘露降在錫安山;因為在那裡有耶和華所命定的福,就是永遠的生命。」 (詩一三三1-3)

「不但如此,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,更是不可少的。身上肢體,我們看為不體面的,越發給他加上體面;不俊美的,越發得著俊美。我們俊美的肢體,自然用不著裝飾;但神配搭這身子,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,免得身上分門別類,總要肢體彼此相顧。」(林前十二22-25)
同心之福
詩篇一三三篇所描繪的是弟兄姊妹和睦同居,彼此相愛,此為信徒團體生活極美善的呈現;亦是神賜下寶貴應許的重要指標與根據。

此詩篇所要聚焦的信息是:弟兄姊妹和睦同居、融洽相處是何等地甜蜜快樂,可以見證神所命定給祂百姓的福氣與永生。神的恩典是慷慨、豐富的,好像用得很奢華的膏油,芬芳滿溢聖殿;又像豐沛的露水,滋潤以色列全地。神的恩典不是吝嗇小氣地只賜福給某一族群、某個支派、某間教會或某位傑出的信徒,而是普遍賜給祂的百姓。

理想境界與實際運作
然而,無論是舊約的以色列人或今天教會的實際情況中,對詩篇一三三篇的境界似乎只能望梅止渴,很難臻至如此境界。歷史中,以色列十二支派之間紛紛擾擾,曾發生多次骨肉彼此殘殺的悲劇(譬如士師記的記載)。哥林多教會雖是一個不缺恩賜的教會,卻糾紛不斷。腓立比教會也不遑多讓,因為兩位女強人友阿蝶、循都基之間的衝突,而分門結黨(腓四2)。似乎恩賜越明顯的人,越難以相處、同工,團體中惹麻煩的往往是強者。由於恩賜明顯,容易沾沾自喜,流於驕矜或爭取肯定與地位;並且要求別的肢體也應該展現同樣的效率與貢獻,不易體會或同情別人的平凡與軟弱。

詩篇一三三篇是正面且理想的型態;哥林多前書十二章是實際的操作面。前者讓讀者心生嚮往,後者提供清醒良方;前者給予鼓勵,後者則催促信眾努力調整。所幸,神提供的恩典是一樣的,無論是舊約的以色列人,或是新約的教會。肢體彼此需要哥林多前書十二章,保羅用「身體」的比喻,說明教會中恩賜的本質及來源,以及如何的分配與運作。聖靈是各種恩賜的唯一來源。「恩賜原有分別,聖靈卻是一位。職事也有分別,主卻是一位。功用原有分別,神卻是一位,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。」(4-6節) 身體既是整體性;也是多元性。「就如身子是一個,卻有許多肢體;而且肢體雖多,仍是一個身子。」(12 節)身體雖然是由不同肢體組成,但彼此相互需要,無法隔絕。「設若腳說:『我不是手,所以不屬乎身子』;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。設若耳說:『我不是眼,所以不屬乎身子』;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。」(15-16節)團隊就好像身體,不是所有成員都具有相同的功能或性格,若產生排斥現象,認為用不著別人,這是自大;相對的,認為自身的恩賜不明顯或比不上別人,這是自憐。

團契的定義
德國信義宗神學家潘霍華給團契(廣義的團契,指教會)下的定義是:「透過基督,在基督裡的甜美和諧生活」(《團契生活》【香港:基督教文藝,1999 年修訂版】,頁 6。以下的頁數皆出自該書);或 「活在神話語中的共同生活」(頁27)。在神的話語中,信徒每天重新找到救贖、稱義、赦罪與福氣。信徒需要別的信徒向他講述神的話。所以,團契的目的是:彼此傳講救恩。既然彼此在基督裡同為肢體,也就有責任為弟兄的好處常來到基督前代求。通往別人最直接的道路永遠是透過向基督的禱告(頁26)。

盧雲神父給團體下的定義是:「你最不想看到的人必然會在那裡」。團體中難免有看不順眼或難以同工的肢體。有時甚至覺得難以忍受,幾乎快要決定「不是他走,就是我離開」。似乎以為只要把這種對團隊沒有貢獻,只會搞得雞飛狗跳的人撤離,就會天下太平,團隊從此邁向康莊大道。然而,潘霍華卻說:若把弱小的、醜惡的和似乎無用的人排除在團契外,很可能就是把基督趕走,因為基督正在叩貧窮弟兄家裡的門。(士銘:1.這是耶穌給的考驗。2.耶穌正在他心中叩門,你們卻把他趕走。

保羅年輕時講求同工的忠心與效率,因而嫌棄過馬可,為此他與巴拿巴起了爭論,兩人後來分道揚鑣, 團隊解散(徒十五37-39)。保羅似乎表現得忘恩負義、過河拆橋,因為早先保羅曾逼迫基督徒,連門徒都心生畏懼,唯有巴拿巴不單信任而且接待他(徒九 27),這回保羅卻不願意給馬可機會。

然而保羅在寫哥林多書信時,似乎對團隊肢體關係具有較和緩與成熟的牧者心態。「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,更是不可少的。身上肢體,我們看為不體面的,越發給他加上體面;不俊美的,越發得著俊美。」(林前十二22-23)每個團體都有麻煩人物,正如每個家庭中或多或少都有問題份子。保羅這段話常幫助筆者較甘心樂意去接納眼中視之為問題人物者。 稍後保羅在歌羅西書已全然接納馬可(西四10), 馬可也不負保羅殷望,在保羅生平最後完成的提摩太後書中,他慷慨地稱讚馬可「在傳道的事上於我有益處」(提後四11)。保羅逐漸修正團隊服事之心態。

肢體生活是恩典的呈現
團契生活是恩典的呈現。信徒能一起生活在有形的團契中,乃是唯獨出於恩典,讓我們預嚐天國滋味士銘:讓人很嚮往,卻又不知道到底是怎麼樣。)生病、坐牢、分散在外的信徒若能有弟兄在附近,便是神肉身臨在的恩典記號(頁4-5)。

保羅在監獄中,有弟兄服事陪伴他,成為他莫大的安慰與支持,譬如推基古(弗六21;西四7);以巴弗提(腓二19);阿尼西母(西四 9)。後者曾經軟弱犯錯,蒙保羅接納而悔改,成為「有益處」的好同工。

對一個分散在外的肢體,弟兄的簡短探望,一個禱告或祝福,便是莫大的安慰(頁 6)。但是世人往往在福中不知福;思念總在分離後。筆者是常旅行的人,雖然受時差的限制,仍然會在海外記念正在聚會中的團契。有時忘了為團契的聚會禱告,與外子(士銘:蔡老師仍稱自己的丈夫為外子,好像很甜蜜。)通電話時,一定會詢問團契該週聚會的情形。有時在外旅行,接到聚會結束正在聚餐的契友打來的越洋電話,逐一與每位契友說幾句話,倍感興奮而滿足。

「團體」的新定義
現代社會學說的「團體」(community)多半已經超越了「地理性」的場所觀念,它可以是一種歸屬感 (sense of belonging)。地理不能阻隔肢體的關懷、支援與打氣。團契也不侷限於本地的肢體。當離開家園,遷往異地寄居時,仍然可以在世界另一角落找到新的屬靈的家,仍可結交到其他教會中的英雄好漢。有一天離開寄居之地再返回故鄉,仍會懷念那些天涯海角的異國肢體,原來團契可以是一種「可移動的空間」。

「團體」也未必能用時間來定義,可能每個人都擁有好幾個社交團體,教會或團契生活一週可能只佔用生活中的幾個小時,然而時間多寡不代表重要性高低,往往每天花最多時間的可能是最不重要的事情。教會或團契生活代表的是在基督裡的生命連結,因為彼此是生命共同體。美善的肢體生活,讓人期待下一次的聚集。

團契不是理想的實現
團契不是理想的實現。團契遠勝理想與抱負(頁15)。 一旦將屬人的夢想帶到團契,必會阻礙真正的團契。(士銘:看不懂,下文好像也沒有清楚的解釋。)

歷史中很多運動之產生,是因為大公教會的無能、腐敗而興起的,它們有共同的理想,一如中世紀的修道運動,十八世紀的敬虔運動,與近代校園團契的學生運動。大公教會有瑕疵、玷污與軟弱,其中有各種階層、不同行業、教育程度、蘊含老弱婦孺各種年齡層,會有意見衝突等等不盡理想的景況。但是神的心意仍是在教會中;任何機構或運動不能取代教會中的肢體生活。筆者大學時代接受校園團契很多的栽培訓練,但是那只是成長的中途站,至終需要回到教會中去服事各階層、各年齡的天路伴侶,學習過完整的肢體生活,去體會人生的各種艱辛與奮鬥。士銘:這兩段涉及了蔡老師對於「教會」的定義,文中沒寫到,就有點難判斷「回到教會」是什麼意思?

信徒關係不是某種理想,乃是神在基督裡所建立的一種實在的關係,是人人得以參與的。我們愈明白團契生活的根基、力量和應許,唯獨是出於耶穌基督,我們就愈能心平氣和地思想團契生活的意義(頁19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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